党章第八条规定:“每个党员,不论职务高低。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、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,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。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、党组的民主生活会。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、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。”为严格党的生活,必须建立健全党内生活制度。其中包括:党日制度、“三会一课”制度、组织生活会、民主生活会等。
一、“三会一课”制度
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、支部委员会、党小组会,按时上好党课。
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,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,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至2次。
(一)支部党员大会制度
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,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。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,全体党员参加,根据内容的需要,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。
1.传达、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、指示,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、措施。
2.定期听取、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,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。
3.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;
4.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。
5.选举支部委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。
6.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。
(二)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
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,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,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。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,全体支委参加。
1.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。
2.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。
3.分析党员队伍、职工队伍思想状况,制定加强党员教育、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。
4.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。
5.讨论支部工作主要事项和工作措施。
(三)党小组会制度
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—2次,如有特殊任务,次数可增加。
1.开展政治理论学习。
2.传达支部决议,讨论贯彻决议的具体措施及党员应承担的任务。
3.党员汇报思想、工作、学习和执行党支部的决议的情况。
4.按照支部的分工和要求,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、教育和考察工作。
(四)党课制度
党课一般每季度1次,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,必要时可随时安排。
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、党规党纪、党的方针政策及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,并结合当前形势,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、纯洁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等。
1.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,由组织委员负责。
2.建立考勤制度,无特殊情况,不能无故缺席。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。
3.党课支部书记主持,可邀请上级领导、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党务知识理论专家学者等授课。
4.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。
二、民主生活会制度
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,是发扬党内民主、加强党内监督、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。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,通常安排在第四季度。党员领导干部还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,过好双重组织生活。
三、组织生活会制度
党支部组织生活会,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、总结经验教训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。
四、党员活动日
建立“党员活动日”制度,每月固定1天,组织党员开展活动,活动记录规范。党员活动日的内容,可以向党员讲形势、报告工作,可组织党员学习党内文件和文化知识,还可以结合工作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。
五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
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。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、对照入党誓词、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,强化党员意识、增强党的观念、提高党性修养。对党性不强的党员,及时进行批评教育,限期改正;经教育仍无转变的,应劝其退党或除名。每年开展1次。
六、组织生活创新
紧密结合教育教学科研与管理服务工作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,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,采取“微党课”、实地研学等形式,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。